近日,国家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型电池检验室接到关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遴选2021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的通知。
国家电池产品质量技术监督检验中心自2011年到2020年连续担任省级抽查承检机构,具备承检机构所要求具备的相关资质。收到通知后,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按照要求整理资料,编制实施方案,做好相关文书准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提交申请工作。
国家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020年10月28日